青海医保

青海医保

  • 平台:安卓
  • 分类:安卓软件/常用工具
  • 时间:2026/1/9 11:17:03
  • 厂商:青海省医疗保障局
  • 大小:80MB
  • 版本:v2.0.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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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医保是依托于国家医疗保障APP进行构建的手机医保服务平台应用,该应用是全国首个手机移动医保服务平台,也是青海全省唯一的医疗保障移动服务渠道,为青海全省参保人、参保单位提供政策查询、服务事项办理、个人权益查询、异地就医、家庭门诊共济等服务,同时还能提供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以及医保目录查询等服务,以便于用户找到相关的服务机构获取到医保服务;通过线上的业务办理窗口可以对各项服务进行线上预约,提前预约窗口进行线下业务办理。

青海医保软件亮点

缴费信息查询

随时查询个人的医保参保缴费信息,了解单位缴费情况。

就诊信息查询

实时掌握个人年度医疗费信息和就诊档案详情。

账户信息查询

随时查看个人账户的基本信息,掌握账户资金余额。

手机实名认证

保护个人信息,实行实名认证,注册绑定手机。即时接收就医购药提醒,随时监控账户信息,降低社保卡盗刷风险。

青海医保注册激活方式

1、用户进入app【我的】页面下点击【立即注册】

2、然后输入手机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,以及设置密码,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点击【立即注册】

3、接着就可以进入应用首页中点击【医保电子凭证】

4、然后点击【立即激活】

5、实名认证:根据提示,输入个人的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点击【授权激活】按钮,即可完成实名认证。

6、最后点击【领取凭证】按钮,设置你的医保电子凭证密码,既可完成激活。

青海医保操作引导

1、老年人和儿童如何绑定“家庭共济”账户?

创建人可邀请父母、子女作为被共济人,父母、子女必须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创建人、被共济人须下载青海医保APP,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,儿童可以直接进行绑定。

2、怎么办理医保个人账户“家庭共济”?

家庭共济账户的建立采用线上(青海医保APP、自助终端)、线下(医保经办大厅)方式办理。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实名注册青海医保APP,按操作提示完成共济账户的创建。首先确定创建人和被共济人都已下载青海医保APP,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。然后由创建人登录青海医保APP,点击“服务”选择“个人医保”——点击“家庭共济”

阅读并同意《家庭共济承诺协议》

点击“下一步”确认是否创建家庭共济账户

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

填写受邀人信息——点击【提交信息】,接着完成人脸验证,最后点击“账户划拨”——输入划拨金额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。

青海医保注册激活时常见问题

Q:电子凭证激活不成功,这是什么原因?

A:如果激活不成功,请不要着急,可通过以下方式逐一排查、尝试:

(1) 确认是否顺利完成实名、实人认证;

(2) 如果实名、实人认证无误,请确认是否有正常参加医保。

Q:人脸识别一直不成功,怎么办?

A:一是光线不好,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操作,将正脸置于中间圆形识别框内,根据提示完成相应动作即可。二是可能您预留在公安系统的照片信息不全或清晰度有问题,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更新身份证。

Q: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提示“服务超时/繁忙/异常”?

A:申领医保电子凭证过程中,如果出现上述提示,表示当前系统繁忙,暂时无法领取,可以尝试退出页面过几分钟后再重试。

Q:医保电子凭证的保密安全性如何?如果遇到手机丢了怎么办?

A: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,采用国产加密算法,数据加密传输,动态二维码展示,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。如遇手机丢失,请及时在新设备上登陆APP,并补办电话卡。

Q:手机号码更换了怎么办?如何更改绑定的手机号码?

A: 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,登录青海医保app,点击菜单栏“我的—系统凭证—修改信息”,通过密码校验后,修改手机号并保存,完成手机号码更换。

Q: 密码忘了怎么办?如何更改密码?

A:忘记密码可以在个人中心-密码管理-重置密码进行操作。修改密码可以在个人中心-修改密码进行操作。

青海医保怎么停保

打开并登录青海医保APP后进入服务板块中点击“灵活就业停保”或者“城乡居民停保”,然后按照流程指示办理业务即可。

青海医保报销比例

以下是西宁市为参照,其它地方可进行参考

城镇职工:

起付标准:

医院等级为一级:350元

医院等级为二级:550元

医院等级为三级:750元

报销比例为:

医院等级为一级:在职员工报85%,退休员工90%;

医院等级为二级:在职员工报80%,退休员工85%;

医院等级为三级:在职员工报75%,退休员工80%;

温馨提示:年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,三次住院再一次降低50元,报销比例不变,职工医保封顶线为22万。

1、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:10%;

2、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:10%;

3、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:20%;

4、外地就医患者个人先自付比例:10%。

大病医疗救助

在职职工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55%,医疗机构、用人单位、个人各负担15%;

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70%,医疗机构、个人各负担15%。

城镇居民:

住院医疗费用报销:

转外住院:住院总费用缴纳10%,扣除住院起付线1500元,需自费 、部分负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后,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,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,报销比例70%。

农村居民:

1、门诊费:每人每年40元;

2、住院医疗费用:

起付标准:省级医院500元,市级医院350元,区级医院100元,乡镇卫生院50元;

报销比例:

扣除起付标准、需诊疗自费项目和药品费后:

省级报销60%,市级报销70%、区级报销70%,乡镇卫生院报销90%。

青海医保更新日志

v2.0.40版本

1、服务页样式改版

2、登陆页面优化

3、增加咨询订阅功能

4、增加身份信息申诉功能

5、通知公告优化

6、问卷调查增加标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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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信息
  • 厂商:青海省医疗保障局
  • 包名:cn.hsa.app.qh
  • 版本:v2.0.40
  • MD5值:bfd8a074ccd65329b39487422cd8d46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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